(一)不宜因生肖或社會輿情等議題,以活體動物如寵物兔作 為拍攝或節目道具。
(二)禁止以活體動物如寵物兔作魔術表演。
(三)飼養寵物前應充分理解寵物習性。
(四)寵物兔應實繁殖管理,不宜公母成對飼養。
(五)飼主飼養寵物應終養,不棄養。